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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条文

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条文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3-01 23:07:23 已帮助18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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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条文有哪些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法规的规定;(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六)法律;(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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