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脑瘫儿生活负担日益增重起诉增加
抚养费获支持因孩子自小体弱多病,并患有严重的脑部疾病,已经与前妻
离婚多年的何先生难以负担孩子日益沉重的医药费,于近日
代理儿子小华(化名)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其增加抚养费。日前,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已对此案作出判决。据何先生称,他与前妻李女士于10年前经法院判决离婚,小华由何先生抚养,李女士每月支付抚养费150元。小华年幼时被医院确诊为脑瘫,至今仍在治疗,每月医药费及生活费等费用很高。李女士支付的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小华的医疗及生活费用,故要求判决李女士每月支付小华抚养费700元。李女士则辩称,我与小华的父亲离婚后,一直负担着小华的生活费、
医疗费和教育费等每月约500元。我每月还要负担父母的
赡养费及医药费。小华患病后,需长期支付大量的医药费,我的收入基本上都花费在给小华看病上。我的第二任丈夫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于3年前年与我
协议离婚。离婚后,与第二任丈夫生的孩子由男方抚养,我负担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等每月500元。我再次离婚后,一直在外租房居住,每月还要负担租房费用。我身体状况很差,没有固定工作,我实在无力负担小华增加抚养费的诉求。法院根据小华的具体情况,及当地生活水平,原双方确定的生活费已不能适应小华的生活需要,法院判决给予适当增加,判定为每月300元。小华的医疗费,李女士负担一半。提示:因子女患病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离婚后,如果在孩子成年前,没有重大变故,要求增加抚养费大多数情况下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但若是因为物价上涨、子女上学、患病等原因,原来约定支付的孩子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子女实际所需,不能维持孩子的实际生活,这时可以依据《
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增加孩子抚养费。由此,因子女患病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