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
诉讼的
管辖是指什么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
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是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和确定某级或者同级中的某个人民法院对某一民事案件行使审判权的问题。将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在法院组织系统内部确定其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限,才能使人民法院依法主管的民事案件得以落实。二、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计算根据主刑的不同,有以下三种方法:一、判处死列(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从判决生效时计算;二、判处
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起与管制同时计算,
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计算,刑法又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
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三、判处
拘役、
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判处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届满和判处
无期徒刑减刑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主刑执行期限届满或者自
假释之日起计算。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届满减为有期徒刑,刑期执行期满后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执行其人民法院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如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在主刑执行完毕后,从监狱释放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的附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