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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权行为的客体
论侵权行为的客体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2-26 16: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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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权行为的客体
包敬立
问题: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性侵未遂,拿手摸了孩子的身体,造成心里伤害 违不违法可以报警吗
既然是性侵未遂,那就是构成犯罪了,当然可以报警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主体与客体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一般主体。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故意,行为人是否为营利的目的提供程序、工具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职务侵占罪的具体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对于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分子适用的量刑处罚标准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客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社会公共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包括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明确的故意,即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积极参加;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组织、领导;如果不了解情况,参加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事后退出的,可能构成别的罪,而不按本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知识产权是对哪些具体客体享有的权利
1、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署名权就属于其中对作品拥有的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应是什么
1、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故意杀人罪,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权。人的生命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刑法中生命起始的标志能说为胎儿脱离母体后,开始独立呼吸。2、生命的终止我国实践中以心脏停止跳动为标志。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心脏不可逆转地停止跳动,可以认定为生命已经终止。因此,母体中的胎儿与尸体都不能作为故意杀人的罪的客体,但侵犯其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侮辱尸体罪。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与客体
客体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客观要件。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一,行为人投放的必须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害人的生命、健康或牲畜、禽类、水产养殖物安全的危险物质。其中,毒害性物质是指含有毒质甚至腐蚀性的有机物或者无机物,如砒霜、敌敌畏、氰化钾、西梅脱、硝酸、硫酸、1059剧毒农药等;放射性物质是指通过原子核裂变时放出的射线发生伤害作用的物质,如镭、铀、钴等放射性化学元素;传染病病原体是能够引起疾病的微生物和寄生虫的统称,如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菌、病毒。鸦片、大麻、吗啡等虽然也是毒物,但不包括在投毒罪的毒物之中。其二,投放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即该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严重损害后果。或者己威胁到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本罪是危险犯,其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存在即可。如左某因工作和家属安排等问题与领导龙某发生矛盾,由对龙的不满情绪发展到投毒报复。某日,左某从家里存放的三种农药中选择了毒性较低的杀虫咪,用青毒素瓶装了一瓶,趁龙家元人之机,投放在龙家的饮水缸里。由于龙的妻子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此案中,左某由不满发展到投毒报复,主观上具有投毒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将农药杀虫咪投放到龙家水缸内的行为,由于龙某上有老母下有妻女以及亲友等。这些人(还包括家禽、牲畜等财产)都可能受到毒害,因此,左某投放毒物的行为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以及家禽、牲畜等财产的安全,已构成投毒罪。投放行为的主要方式:一是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二是将毒物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三是在一些公共场所释放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主体要件。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主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所谓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的大量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投毒的动机可以是各种各样,但不同的动机并不影响定罪。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侵犯商业信誉的主体与客体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他人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必须具有特定性。这样,构成本罪的捏造并散布虚伪的事实必指向于他人。指向于他人,可以指名道姓,也可以不呼其名,但根据其虚构的内容、散布的方式,完全能让公众知道其指向于何人。如果其内容泛泛而指,根据其内容及散布方式无法推测针对的是谁,自然不能构成本罪。由于本罪所侵害的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因此,他人必须是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如生产者、销售者、提供诸如饮食、旅店、旅游等各种服务的人等。所谓商业信誉,是指从事商业活动的诚实信用和名誉,包括其信用、资产、经营能力、经营作风等内容。所谓商品声誉,则是指其商品的良好声望及称誉,包括商品的性能、结构、外观、效用、质量、价格等方面。其与财产权利相联系,与从事商业经营者的人身不可分离,在其长期经营过程中逐渐形成,是社会对其生产、经营、商品、服务等方而的质量、信用、声誉的客观认识与评价。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编造与真实情况不符、对竞争对手不利的事实;所谓散布,是指以各种可以使众人知道的方法扩散其所捏造的虚伪事实。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即故意捏造事实,散布足以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言论,既可以通过宣传媒体,又可以出现在产品发布会上;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书信等方法,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足以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散布既可以在公众场合为之,又可以向某些与竞争对手有特定业务关系的经营者传播,需要注意的是,本条对本罪的行为特征的表述是捏造并散布,必须同时具备两行为才可能构成本罪;至于其方式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既可以当众散布,又可以不当其面散布。归纳起来,则主要是:(1)在公开场合,如订货会、交易会、产品新闻发布会上公开宣扬所捏造的事实;(2)利用公开信、传单、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公告等诋毁他人及产品;(3)在经营活动中利用销售、业务洽谈向业务客户及消费者尤其是被损害人的固定客户贬抑对方;(4)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散布虚构的事实;(5)以顾客、消费者的名义向有关监督部门如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作虚假投诉,损害其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6)在社会公众中造谣并加以传播;等等。诽谤行为需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才能构成犯罪。所谓重大损失,主要是指由于商业诽谤行为而导致失去消费者的信赖,商品滞销,经营陷入困境,甚至导致他人濒临破产等。所谓情节严重,虽指多次实施损害他人商誉的行为,损害多人的商誉的行为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过,本罪的主体多为经营者,为在市场上占据位置,以诽谤的方式毁损竞争对手。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卞阳
问题:对方起诉我的微博,侵犯她名誉权,隐私权,但是我的微博只是复述她承认的客观事实,也没有提到她。
您好,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诉讼,避免因为您不熟悉法律吃亏。供参考。如需后续法律帮助,可以通过平台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我。
张恒
问题:客户给我转的钱,属于侵犯公司的钱吗
为什么给你,是回扣还是通过你给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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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您好,如果想开一个关于明星应援物的实体店,要不要授权?会不会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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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朋友他在外地工作,不过他现在设计的一个东西申请了一项专利群,可是个专利权,他不知道客体和主体是什么意思,所以他必须要了解一下,请问建筑物专利权保护客体是谁呢?主体又是谁呢?
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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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4-29 14:17:59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我左手食指和中指各截除两节。如果按照人损。能评几级伤残?谢谢?
钱威律师
2024-04-29 11:48:31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遇到消费权益问题,想要电话联系律师?
钱威律师
2024-04-27 13:09:52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信息也不回,打电话不接,但就是一直不退,校长也同意了,我们申请退费的,因为机构地址搬迁了,孩子上的机器人课?
杜强吉律师
2024-04-25 22:33:25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您好?
钱威律师
2024-04-25 18:40:43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一级残疾人晚上上班途中,被人拦截用双手勒掐至深伤痕十几公分长度,够不够轻伤害?
钱威律师
2024-04-25 00:23:37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第三方拿到客户的货款挪用不给厂家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4-25 00:24:49
什么情况下属于侵犯肖像权 营利指的是那些行为 升职算不算
问题:什么情况下属于侵犯肖像权营利指的是那些行为升职算不算?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3:5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怎么退费?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9:18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想问下12周岁,坐骨平台骨折,韧带损伤,半月板损伤,这个能评残吗?
郁华僖律师
2024-04-21 08:50:35
需要根据实际受伤的原因确定,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问题:右桡骨骨折属于十级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4-25 22:33:25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您好?
钱威律师
2024-04-25 18:40:43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一级残疾人晚上上班途中,被人拦截用双手勒掐至深伤痕十几公分长度,够不够轻伤害?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9:18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想问下12周岁,坐骨平台骨折,韧带损伤,半月板损伤,这个能评残吗?
郁华僖律师
2024-04-21 08:50:35
需要根据实际受伤的原因确定,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问题:右桡骨骨折属于十级吗?
钱威律师
2024-04-29 14:17:59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我左手食指和中指各截除两节。如果按照人损。能评几级伤残?谢谢?
钱威律师
2024-04-29 11:48:31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遇到消费权益问题,想要电话联系律师?
钱威律师
2024-04-27 13:09:52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信息也不回,打电话不接,但就是一直不退,校长也同意了,我们申请退费的,因为机构地址搬迁了,孩子上的机器人课?
钱威律师
2024-04-25 00:23:37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第三方拿到客户的货款挪用不给厂家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4-25 00:24:49
什么情况下属于侵犯肖像权 营利指的是那些行为 升职算不算
问题:什么情况下属于侵犯肖像权营利指的是那些行为升职算不算?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3:5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怎么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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