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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起诉又撤诉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起诉又撤诉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3-04 19:19:01 已帮助30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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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后起诉需要的材料

首先,注意起诉期间。起诉期间是15天,从当事人签收仲裁裁决书时起算,即从签收日后第二天开始,起算15天。仲裁裁决书后附的裁决时间并不一定是起算时间。


第二,注意有权管辖此诉的法院。一般而言,有权管辖的法院即是与仲裁委员会同一区县的人民法院。例如,由朝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劳动案件,一般由朝阳区人民法院来管辖。


第三,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在起诉期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民事起诉状


起诉状首先写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尤其是住址和电话联系方式需要准确提供,方便之后法律文书的通知和送达;单位起诉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都加盖公章);个人起诉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和复印件。


其次,起诉状要写明诉讼请求(申请法院判决的事项)。


第三,写明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即是为主张诉讼请求的一些事实材料表述。


最后,落款。签名或者盖章。


注意:起诉状的份数要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而定。


2、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证据材料一式3份(对方当事人只有一人时):法院留存一份,自己留存一份,对方当事人一份。


3、裁决书原件和复印件。


法院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请求,查看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原件,留存复印件。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劳动争议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但是劳动仲裁之后如果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认为仲裁结果不对,有异议的话,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法院可以根据劳动仲裁的相关结果再次对案件进行重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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