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未成年人有权利
继承,但是由于未成年人没有行为能力,所以未成年人继承的财产就由其
监护人代为保管。 法律依据: 《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15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16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继承法》第3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
著作权、
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