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劳动法》和《
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 (3)休息休假; (4)保险福利; (5)劳动安全与卫生; (6)合同期限; (7)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 (8)双主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9)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协商约定的其它内容。 集体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只有以书面形式订立的集体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它涉及用人单位、工会、全体职工各自的权利义务,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便于履行和检查,同时,集体
合同订立后,须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因而集体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