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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履行地确定

居间合同履行地确定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3-04 01:42:55 已帮助38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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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司法实践中,如何确认合同履行地是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般地说,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和接受该义务的地点,主要是指合同标的物交接的地点。合同的种类不同,合同履行地也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确定购销合同的履行地,应依照下列规定:①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②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③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的管辖;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以上是关于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管辖相关法规有哪些规定和在实际司法鉴定中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等问题的解答,确定合同履行地确实比较复杂,但是作为原告一定要弄清楚这个问题,才能确保向管辖法院顺利提交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书。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怀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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