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效力专题 > 合同代位权诉讼管辖法院

合同代位权诉讼管辖法院

合同代位权诉讼管辖法院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3-05 11:14:22 已帮助172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代位权诉讼法院如何管辖

受理代位权案件之法院为次债务人即债务人之债务人所在地法院。我们认为不妥,应以债务人所在地为宜。因为被代位人为债务人而非次债务人,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以前并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


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有以下便利:由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便于债权人明确管辖之法院;若债权人代位权成立,次债务人应满足债权人的债权;若债权人代位权不成立,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债成立,则便于法院审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债务纠纷


以上是不能行使代位权的是哪些权利的解答。通俗来说,代位权就是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其归还债务的一种权利,是法律赋予债权人保全债权的一种手段,是纯粹的财产权利,并且是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还清债务的时候才能行使。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