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婚后所得的财产。 所谓“婚后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
离婚生效时止。 并非所有的婚后所得财产均是
共同财产。婚后所得的财产依照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第17条第4项、第18条第3项将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分为两种情形:如果遗赠或增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即属于接受赠与的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或遗赠所得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