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要对捡到的东西进行区分,可以分为有主物和无主物。若捡到的东西是无主物,自然不犯法,比如空瓶子、易拉罐及其他的遗弃物等。若捡到的东西是有主物,应当归还原主,原主也有权依据《物权法》追回该物。假如拒不归还,轻者要承担民事责任,返还原物,重者可能涉嫌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根据浙江省的刑事立案追诉最新标准第7项的规定:(一)侵占他人财物,数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侵占他人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侵占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2、侵占灾民、移民、受救助对象的财物的;3、严重情节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