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必须要缴纳的,属于强制缴纳。如果不按时足量的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住房公积金管理将会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的时间内补足,如果过期不补的,将会对其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用人单位不缴纳罚款也不补齐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