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此看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双倍支付赔偿金,增加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
自然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包括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通常情况下,此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