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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的变更到那里办理

抚养权的变更到那里办理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2-20 16:20:14 已帮助39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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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变更到哪去办理

夫妻离婚之后在任何的时间之内,一方或者是双方的情况或者是抚养能力发生比较大的变化,都可以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就即便子女抚养权有两种方式,一是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制定的《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二是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


在男女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相比较于法院起诉需要走的法律程序,变更抚养权最快的方式就是双方协议变更。由于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户口迁移的时候对于提交的材料审查都十分的严格,不认可单独的《子女抚养变更协议》,所以需要办理《子女抚养变更协议》公证。办理子女抚养变更公证,只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然后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就可以。


而当一方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而另一方不同意时,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人民法院审理抚养权纠纷问题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因此,符合该《意见》第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的都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同时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理由中除去再婚,如果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和身患重病无法抚养子女的同样可以作为理由变更抚养权的。再就是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明确的想要和其中一方生活且同时又抚养能力,也可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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