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效力专题 > 服务站转让合同

服务站转让合同

服务站转让合同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2-25 05:16:17 已帮助216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劳动保障服务站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劳动保障服务站的档案管理,提高办事效率防止档案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劳动保障服务站的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并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销毁。


2、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台帐要及时整理,分门别类做好登记,妥善保管。


3、为防止流失,原件档案一般不得借阅。特殊情况(如必须用原件办事时)借阅所存原件档案时,必须由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一般情况只能查阅档案,且应查阅登记。


4、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划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档案。


5、借阅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归还,不得逾期归还或不还,档案保管员有责任负责追还。


6、调卷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或摘抄文件,需经站所负责人批准。


7、 本制度从下达之日起执行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