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法律规定婚姻从登记之日产生效力,如果双方已经登记
结婚,即使没有举行仪式,在此期间
购房,如果是一方出资,还是办理
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才是出资方个人的财产。这就是父亲
再婚他的
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 如果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而此时子女已经结婚,父母希望出资所购房属于自己子女所有而子女的配偶并不享有权利,那么要在购房前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将购房所需资金赠与自己的子女个人所有,然后子女以此资金购房才属于子女个人所有。 (不过子女必须举证,证明购房资金全部是由父母赠与无配偶出资)。 或者父母购房时就以自己为产权人,然后通过赠与或者
遗嘱的方式指定赠与子女个人所有或者在子女
继承后属于子女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