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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恶意举债

夫妻共同财产恶意举债
在婚姻关系中所得到的财产应当是属于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使用这些财产的时候,就应当和对方进行协商,要是有一方恶意转让共同财产的话,这种做法是否有效?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4-02-26 09:45:56 已帮助45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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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什么叫做夫妻共同财产恶意举债呢?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恶意举债是夫妻一方对外所借款项未与另一方分享,属于夫妻内部行为,不能作为向债权人抗辩的理由,基于对信赖利益的保护,为防止夫妻一方借离婚来规避债务及充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该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共同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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