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有一个判决是经过法院的审判把被告的房子判给我,已生效且已在法院主持下执行了的;r但3个月后法院却私自撤销我这个判决,因为同一个法院下的另一个法庭把这房子又判给了另一个人,这个裁决和我这个冲突了,所以我这个给他们撤销了,是没有我参与的情况下就直接撤销的,反正当时我是只收到一个送达书,就一张纸,通知我某号判决书已撤销,还不用我签名的!r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有人说判决依然有效可以申请继续执行,有的说要告法院,有的说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最可恶的是十几年了,维权一直无果!!政法系统效率实在是低!补充:我的这个判决现在到底是不是还有效的?满意答案刘兰剑17级必须拿出有力证据证明该判决符合《民事诉讼法》179条规定的情景之一,然后申请再审。追问:请问是谁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哪个判决符合民事诉讼法》179条规定的情景之一,然后申请再审。回答:现在的法律规定是“谁主张谁举证。”谁说这个判决无效由谁举证。明白吗?追问:我觉得任何人法律都是由法院来决定的。。这个判决是法院有通知下来说撤销了的,我无法质疑法院的文件的法律效力,只是质疑法院作出这个决定的程序而已。。你不可能要法院去举证吧?本来证据就是由法院来裁决是否成立的!回答:为什么不能?一个法院对同一个案件作出两个不同的判决,必然有一个是经不起推敲的。法律没有规定法院就是永远正确的单位。其他回答(1)热心问友已生效判决不能撤销,但可以提起再审程序。
属于行政撤销判决,所以就不存在判决书一事,这并不矛盾。撤销判决等于没有结果的结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