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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2024-02-22 20:43:13 已帮助21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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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四)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五)作出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加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首先小编可以非常负责任的告诉大家工伤鉴定半脱位是可以的,因为这是属于工伤鉴定的其中一种方式,并且工伤鉴定半脱位之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当然这种工伤鉴定也依然是需要向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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