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抗诉二审开庭后是不可以撤诉的,这是由于此时检察院的工作已经到了收尾的阶段,为了防止司法资源的浪费,此时即使是原告也是不可以提出撤诉的请求的,对于在案件审理的其他阶段,若是原告想要撤诉,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
高级人民检察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来抗诉后,高级法院裁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抗诉的法律效力只能引起再审,而不能影响到此后的再审审理程序。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审理过程中是平等的,因此在再审中,参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只能是原告和被告,并不包括引起再审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在再审中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审程序审理,原告、被告的诉讼权利与一审相同,原告有撤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