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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种类

职务发明种类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024-02-25 05:56:24 已帮助27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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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有哪些种类

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有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义务,而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劳动任务是则劳动者的基本义务,因而此时劳动者所创造出的劳动成果应当归属于用人单位。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在现实生活中,单位的职员不仅仅要承担属于其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也会接受单位交付的与其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因而对于法条中的“本单位任务”一词的理解也就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情形。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通常是指单位短期或者临时下发的工作任务,如合作开发、组织攻关,接受研究委托。而这些工作的完成与单位的宏观指导、具体方案的制定、责任的承担以及必要的物质条件都密切相关,所以应该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综上所述,对于科技单位来说,每年都有大量的专利申请,其中就包括职务发明专利,这种专利的权属是单位的。今后发生专利权归属纠纷的,单位想拿回专利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法院做出判决。这里需要注意的就是一个诉讼时效,目前是两年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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