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因拖欠他人款项而遭受法律诉讼之际,倘若确实无经济实力进行偿付,以下处理策略将为您提供帮助:
首先,对于当下的负债情况,您可以与债权方友好商议并寻求分期还款、延迟还款或是酌情减少债务金额等方式来缓解资金压力;
其次,假如对方并不接受上述延期或减债的方案,并决定对您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您必须积极参与庭审,努力维护自身权益,力争在法庭上达成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协议;
再者,若对方坚持拒绝延期或减免债务,且法庭未能予以支持,则您需在限定时间内全额偿还所有债务。
然而,若您具备偿付能力却故意拖延支付,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若您确实无力偿还债务,即便对方赢得诉讼,由于法院执行人员了解到您的财务状况,也难以实施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依其规定执行。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
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亦依其规定执行。
然而,若权利人自权利受损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未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适当延长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