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以实测面积为依据。
众所周知,在日常生活之中,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疏忽或者是测量过程中存在误差等原因,房屋权属证书所记载的面积可能无法精确反映出实际的使用面积。
在此种情况之下,若被征收方认为证书所载面积不足以体现其真实权益,那么法院将会按照实际情况,组织有关各方进行现场测量。
倘若经过实际测量后发现实际面积大于证书所载面积,那么应当根据实际测量结果予以相应补偿。
2、其次,以证据所证实的面积作为参考标准。
在面临面积差异问题时,如您能够提供充足的房屋产权状况资料或者其他相关信息,并且这些信息足以推翻房屋产权证上所记载的面积,那么我们将对经由证据证实的面积给予合理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