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所规范的拆迁赔偿事宜,被征收人在面对货币赔偿与房屋产权调换这两种选项时,拥有完全自主的选择权。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了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地方市县一级政府将承担提供相应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义务,同时还需与被征收人共同计算并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
当涉及到旧城区改造过程中的个人住宅征收问题时,若被征收人选择在改造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那么负责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则必须为其提供改造地段或就近地段的房屋作为替代。
关于商铺拆迁的补偿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替代土地的价差损失;
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
地上物,即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
搬迁费用;
以及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等。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商铺拆迁必然导致租户获得赔偿,但对于给承租人带来的实际损失,承租人有权向出租者提出赔偿请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