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境内,女性职员享有一般为期98天的产假权益,此种假期包含了双休日与国家法定节假日。
在产假期间,女性职员可享受生育津贴。
这份津贴是根据雇主单位去年的职工月均工资水平,由生育保险基金进行发放的。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对于职业女性在生育过程中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所提供的生活费用支持。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