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遭遇失业境遇时,务必以严谨态度持有本单位所提供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证明文件,并迅速前往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只有得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您开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证件,才可依法从指定的银行领取到属于您的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