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拆迁的房屋若是在按揭状态下,房主所背负的债务无需改变,只需依照规定偿还贷款即可。
此时,房屋所有权人可以采取以下策略来妥善应对:
1、将尚未到期的债务提前彻底付清;
2、与抵押权人共同商量并选择合适的方式对抵押物品进行置换;
3、将获得的征收补偿款项予以提存,以作为担保之用或者是将该笔补偿款提前用于清偿尚未到期的债务。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8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51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时,抵押人违反前述第38条的规定,不依法清理债务,也不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