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宣告离世,若其生前所背负之债务被判定为夫妇双方共同承担之责任,那么,对于这部分债务,理应由另一方负担并使用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偿还;
然而,如死者生前所背负之债务被确认为个人债务,则在世的配偶便可自行决定是否以其个人财产(即遗产)来清偿这些债务。
待债务全部得以清偿之后,尚余之遗产将依据法定继承顺序依次进行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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