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子工厂里,即便合同尚未到期而转正的条件已经达到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仍有可能按照约定进行转正处理。
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有约定试用期,则应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对于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情况,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若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但不足三年的情况,试用期也不得超过两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