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所欠款项,在双方设定的还款日期截止之后,我们可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解决问题:
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理此事,例如商定分期还款等方案。
这种方法较为简便易行,但却缺乏法律强制执行力的支持和保障;
其次,若双方无法就还款事宜达成共识,债权人在多次追讨未果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责令对方偿还债务。
在此过程中,务必注意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包括借据、借款合同等文件资料,以便在法庭上进行举证。
最后,若法院作出了判决,且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已过,而债务人仍未按期还款,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以督促对方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