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对于盗窃犯罪的衡量标准有着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其中,在四川省内盗取他人财物金额超过人民币壹仟陆佰元者,将被视为“数额较大”的盗窃行为;
而在牧区,若盗窃牛或马匹价值超过人民币叁仟元,同样会被判定为“数额较大”的盗窃行为。
此类情况下,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盗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多种方式获取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