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卖方在房价上涨时毁约不卖,则需面临三个后果。
这是一种民事违约行为,需要承担以下三项责任:
其一,继续执行合同;
其二,采取有效措施以进行弥补;
第三,赔偿其损失。
至于这三者孰轻孰重,取决于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因此,买方有权选择放弃卖方返还的定金,转而强求对方必须按照原定计划继续履约。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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