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款未能按约定时间还清,债权人有权启动法律程序向债务人追偿债务。
在这一过程中,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保护其合法的民事权益,诉讼时效一般会被划分为三个年度进行计算和管理。
具体来说,该诉讼时效从权利人明确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以及义务人应承担相应责任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权利人所遭受的损害发生于二十年前,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经由权利人提出申请并得到人民法院批准后,方可予以延长。
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已经超过法定时限,债务人则有权以时效抗辩作为理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