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承租人若不幸受伤,作为房东需承担以下几种情况下的法律责任:
首先,房东所配置的房屋设施如果在无需使用或处于正常使用状况下产生损毁,进而对租户造成身体伤害的话,那么房东无疑将需对此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由于房屋老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诸如天花板坠落等其他安全隐患引发租户受伤事件的,房东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者,若房屋设计存在缺陷且未向租户进行充分说明,从而导致租户在使用电器或其他设备过程中遭遇触电、火灾、煤气中毒等突发性意外事故,那么房东同样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若租户在使用租赁物时超越了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由此引发的伤害事件,房东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无论是因个人原因还是因房屋本身或房东管理不当而导致租户受伤的情况,房东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