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明确违约金条款规定,以防止因劳动者的违约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具体而言,如果劳动者未能遵守服务期限的约定,此时所应承担的违约金金额不应超出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培训费用范畴。
而对于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者,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此进行明确规定,但是为了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对于那些在离职后擅自违约的员工所要求的违约金,企业也不能过于苛刻和无理取闹。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违约金,那么这部分内容将不受上述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