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经由双方确认并签署后,无论是否采用扫描或彩色打印等形式进行保留,均具备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因此,尽管使用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签订合同亦可成立,但仍然建议双方尽量采用原始书面文本方式进行签署,以避免在出现争议时,因缺乏书面证据而导致事实难以证明,从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