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履行完毕的赠与合同通常情况下无法予以撤销,除非符合法定撤销的特定情形得以出现。
此类法定撤销的可能性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果受赠人在接受赠与后实施了对赠与方或其直系亲属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
其次,若受赠人对于赠与方负有抚养义务却未实际履行;
最后,受赠人未能按照事先签订的赠与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行事亦可构成法定撤销的理由。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