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明确规定一方向另一方违约后,应按照违约情节向对方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
亦或是就因违约行为而可能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具体计算方式达成共识。
因此,违约金具有惩戒性质,其数额并不依赖于非违约方所受到的损失程度。
普遍而言,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上限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然而,若该比例过高或过低,均可寻求法院裁决予以适当调整或增减。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