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司机在为雇主提供驾驶服务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应该是其所在的雇主。
然而,若雇员在事故中存在明显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那么雇主有权对其进行追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条款,第九条明确指出,当雇员在执行雇佣任务时导致他人受到伤害,雇主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如果雇员因为故意或严重过失而造成他人伤害,则他/她需要和雇主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在承担了连带赔偿责任后,有权向雇员提出追偿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