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告人经过人民法院演奏了法律之剑之后,对于尚未进入监狱劳教的人员,只要符合相关法规,仍有可能获得保外就医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机会。
然而,如果已经被判处刑罚,那么就无法再申请取保候审。
所谓的“取保候审”,具体来讲就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刑事手段,目的在于确保被刑事追诉者不会逃避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同时也为了防止他们逃脱法律制裁。
这种方式通常要求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且需要签署相应的保证书,以此来保证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