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合同撤销权的问题上,若对方对此项撤销权行使表示认同,便无需通过法院进行确认;
但若对方持反对态度,那么就必须经由法院的权威判断来确认合同撤销权的存在与否。
参照法定程序来看,这个所谓的“合同撤销权”,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它是指当合同在某些方面存在缺陷时,撤销权人可以凭借自身的单方意愿,撤销已经正式签订并生效的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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