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期实现首次裁定即获准许离婚之目的,则建议您在准备相关诉讼资料时,着力于以下几方面进行搜集和整理:
首先,针对对方的婚内不忠行为,您需尽可能获取其重婚或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
其次,作为原告方,您还应积极搜寻并收集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参与赌博活动以及吸食毒品等各类违法行为的证据;
最后,为了进一步证实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且存在长期分居的事实,您需要提供详细的分居时间、原因等相关信息及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