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倘若被判以两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在服刑过程中表现出色,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则是可以获得减刑机会的。
2、对于那些遭到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行严重者,只要在执行期间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实展现出悔过自新的态度,或者具备立功表现,便可申请减刑;
而若有重大立功表现,更应得到相应的减刑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