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拘留时限的计算问题,我们可以明确指出:
其从拘留之日起开始计算,在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的刑事诉讼拘留期限被规定为最长期限为14天;
但是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反复多次作案以及纠集同伙进行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人来说,他们的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37天。
至于判刑时间的计算方式,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这应当自判决执行之日起算。
若涉及到判处管制的情况,那么在判决执行之前所进行的羁押,每一天都将被视为折抵刑期两天;
而若是有期徒刑,同样的,判决执行前的羁押也会被视为折抵刑期一天。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