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
该项费用主要用以弥补因拆迁导致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其具体的计算方式是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结构以及折旧程度作为划分依据,并按照每平方米的市场单价进行报价计算。
2.关于周转补偿费用:
这项费用的支付旨在对被拆迁房屋内的居民在暂时居住于临时住所或自行寻找临时住所过程中所产生的不便给予相应的补偿。
其计算方法是以临时居住条件为基准,按照被拆迁房屋内居民的人数每月进行补贴。
3.关于奖励性补偿费用:
此项费用的设立目的在于激励被拆迁房屋内的居民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标准,则需要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来加以明确规定。
4.关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
这部分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合法拥有房产的评估价值以及经过双方协商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或者是通过评估得出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其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