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如果您遭受了人身损害事件并造成身体上的伤残,就有权利主张以下各项经济方面的补偿与赔偿: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以及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其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为:
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额,乘以伤残程度比例(简称“伤残系数”)再乘以上述补偿期限进行计算;
而护理费则可以参照医疗机构同等技术水平的护工所能获得的同等级别的护理劳务报酬标准,再乘以实际护理天数来确定;
至于住宿费,其计算方法是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再乘以实际住宿时间即可得出结果。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