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政策法规,对旱地实施征用,平均每亩补偿款为人民币5.8万元;
对于水田,每亩所能获得的经济赔偿则为9.9万元;
若是菜地,每亩可获得高达15.6万元的补偿。
在具体执行上,我们参照的是当地统计部门审核批准的最基本单位的统计年度报告及其经过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标准。
同时,我们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支付,确保所有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得到足够的保护。
其中对土地的补偿应该是公平公正的,保证被征用者所拥有的农业用地实际标准不下降,并且他们的长期生活有稳定的保障。
对于农民家庭设备、其它地面固定设施和青苗等的赔偿金要及时足额的发放,此外还要为被征地村民提供社会福利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