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以下几种类型的财产并不被允许纳入遗产范畴之内:
首先是他人所有之财产;
其次是违法犯罪活动所获得或来源不明的不义之财;
再次是代表国家公共利益的国有资产;
最后则是象征集体财富的集体财产。
这一点源自于我国权威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之明文规定,该条款明确指出,每一位自然人都有权按照本法的相关规定,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自由处置,同时还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此外,自然人也可以通过立下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一位或多位进行继承。
同样地,自然人亦可通过立下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予给国家、集体或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
最后,自然人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设立遗嘱信托以确保财产的妥善管理与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