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发布了以下新的政策要点:
在国家层面上,已决定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确保其权益得到保障;
对于参与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个人,当其年满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未达十五年的情况下,可将其缴款余额转移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项目中继续累积;
此外,还制定了其他相关规定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