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制度下,企业法人与非法人企业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债务负担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性。
企业法人仅需凭借其自有资产对外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而非法人企业则可能因为无法偿清负债而导致投资者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两者在法律概念上也存在本质差别。
所谓非法人企业,是指那些未达到设立法人资格条件的经济实体,亦即没有获得法定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权力以及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经济中介组织。
相较之下,法人指的是那些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拥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依法自主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